Saturday, April 5, 2014

为人师表

教师涉及暴力及不当处罚学生的事件层出不穷,时有所闻。前有把未交功课的学生挂铃噹递草拍照,接着又有教师对学生拳打脚踢,让人看了感到遗憾,也感叹到,怎么今天为人师表者,竟然会有如此的行为,他们在师训课程里的接受的专业训练去了那里?难道他们不知道学习必须通过爱心教育来培育兴趣?

很多教师对于学生不交功课都束手无策,而更多的教师认为,立竿见影的方法就是诉诸滕鞭的体罚,殊不知,如此一来就让学生对于学习产生了厌恶与排斥,在心灵上蒙上了一层阴影。学生不交功课,错不在学生,教师应该检讨,他给的功课是不是太多太难,学生是不是对于他的教导仍然不明白,是不是对于要做的功课没有兴趣,还是因为家里特殊的原因所造成?学生不交功课,失败的是教师,错不在学生。

我每次都对教师说,老师是推销员,向学生推销教育产品。世界上没有一个推销员会用藤鞭来强迫顾问购买他推销的东西,同样的,教师不应该以暴力体罚或不恰当的方法来推销神圣的教育。接受教育应该是充满欢乐与兴趣,强调欢欢喜喜来上学,快快乐乐回家去,学校是快乐的乐园而不应该是恐惧的地狱。如果学生对学习产生了恐惧不安及厌恶的排斥,失败的人是教师,因为他没有把他的工作做好,让学生对学习产生兴趣。

我国的教育法令不容许体罚学生,儿童保护法令更完全禁止虐待儿童。学校里被赋予体罚学生者只有校长与第一副校长二人,而且只限于鞭打手心,同时不得超过二下,并需要记录在案,行刑时要有人证在旁,也不得公开行刑。据我出席课程后的理解,体罚学生包括了站在课室内外、桌椅板凳上、罚拉耳朵蹲站等,这些都是被禁止的行为,尤其对女学生。一些羞辱的语言包括“笨、“猪”等也不能用来责骂学生。这些条规,校方应该通知教师,避免彼等虐待学生,铸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