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古廟游神是柔佛州華社一大盛事,每年農曆的正月廿日眾神出巡,一連三天的游神盛會,已經不只是屬於新山市的常年盛事,來自全柔各地的人群蜂擁而至,熱烈的參與,以能夠參與盛會為榮,能夠目睹盛事為首要,經已讓這個宗教的儀式跨越了信仰、習俗、幫派、籍貫、教育與文化的層次,密切把各幫各派牢牢團結一致,不論在廣義上或是狹義上都成為代表新山華社團結與合作的精神,成為新山人感到光榮自豪的節日,也難怪會被納入國家文化遺產。
據知,古廟游神自港主時代就已盛行。當時,柔佛州各地的港主都必須派出船隻,帶著一對燈籠到新山來伴隨神明出遊。港主制度是柔佛州天猛公依布拉欣在1844年頒佈的,主要是為了鼓勵華人來柔佛州開墾,因此在各河港委任港主。
這個制度也吸引了許多從中國大陸沿海一帶的華人南渡柔佛開墾,當年的交通都必須依賴河流,因此開墾也隨著這些河流而設立了港主。全盛時期,柔佛共有138條港,把柔佛州建設成為一個最繁榮的州屬。
這些南來的華人,大部份屬於5個不同的籍貫,這些不同籍貫的華人供奉的是不同的神明,海南幫供奉的是趙大元帥,廣幫供奉的是華光大帝,客幫供奉的是感天大帝,福建幫供奉的是洪天大帝,而主神則是潮幫供奉的元天上帝。這些五幫華人供奉的神明被供奉於共同膜拜有百年歷史的柔佛古廟裡,而這座寺廟自早期就是新山華社凝聚力量的核心組織,是當地華社團結的表徵。
在狹義上來說,柔佛古廟游神的意義讓新山市甚至是全柔的信男善女膜拜、祈願、許願、還願與求願,祈求合境平安、風調雨順、五穀豐收、安居樂業、順順利利,是一個宗教儀式;在廣義上則古廟游神不只是華社團結合作的象徵,也代表了華人對我國作出的血汗貢獻、拓荒的精神、不屈不撓的大無畏、熱愛這片土地的開墾、披荊斬棘從荒蕪到今天的繁榮、流汗流血的開闢,無怨無悔的付出,讓這個荒蕪的漁村成為繁華的都市,乃成為超越宗教信仰的文化傳承。這個意義必須給予發揚光大,也必須讓當政者明瞭理解,同時應該給予傳承到下一代去。
在我們感到自豪之刻,古廟山門與風雨亭的被摧毀,更應該成為前事之鑒,後事之師,避免再度發生。希望柔佛古廟游神能繼續發揚光大,成為華社之光。
(刊登于24-2-2014星期一《星洲日报》《言路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