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几位关心教育的朋友突来问我关于学生与食堂管理的问题。这些朋友都是基于我的“专业”而来询问我,显然的很多学生,包括了一些家长对于这所学校的食堂及学生的管理持有非常不认同的立场,他们认为校方是在约束他们的自由,是为了赚取利润而限制学生的用餐自由。
一些人认为学校禁止学生外出,不准学生在外面用餐是为了让学校的食堂增加利润,他们认为食堂的食物不合口味,卖得贵分量少,学生应该有自由到外面用餐,学校不能禁止。另一方面,也有人质疑,校方把食堂收回经营的作法,可能是认为学校用这种方式谋利是不应该。
我在教育界服务超过了35年,向来知道不论是家长或董家教,就连教育局都非常重视学生的安全。一个学生一踏入校门,他的安全自然就落在校方的肩上。就连这个学生在课室里的安全,也要校方全权负责,这是每个人都知道认同的事实。所以,没有一所学校会准许学生随便外出,尤其是出外用餐,就连教师要外出都必须填表格申请,校方准许后才能踏出校门。校方禁止学生外出用餐,主要是为了学生的安全,避免学生踏出校门口后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意外可以是交通事故、可以是因为用餐而食物中毒、可以是与损友一起、可以是逃学吸毒抽烟打架等等,许许多多预料不到的意外都会发生。当意外事件发生后,承担的责任就会落在校方的肩上,不管是责任或法律,校方都必须负起全部的责任。另一方面,校方也不可能可以控制得了外面食物的品质、卫生、营养与种类,在校园内,校方就可以严格且有系统的监督,确保安全。
我国的学校食堂一般上都是外包,让经营者承包,而租金的收入,不是纳入政府的学校户口就是董事会的户口,再用回学校,用回学生身上。董事会把食堂经营权收回自己经营,只要经营得法,管理得当,卫生与营养都好,再来把利润回归学校的运作,我认为并无不妥之处。重要的是,校方成立的食堂委员会要经常的监督、检讨与评估,确保各方面品质的优良。
(刊登于21-2-2014《星洲日报》《言路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