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3, 2014

学校应是学生的乐园

体罚学生及不妥当处罚学生通常都发生在小学里,大概是小学生服从性比较高,叛逆性比较弱,不太会反抗,比较容易控制吧。然而,体罚学生是教育法中最糟糕的方式,影响长远,而且除了会打击到学生的学习兴趣之外,更会让他在人际关系上蒙上阴影,严重的话还会让他们产生暴力的倾向。

我把体罚学生定义在对学生肉体与心灵的不恰当处罚,除了鞭打掌掴之外,也包括了罚站在地上、桌椅板凳上,或是教室外,当然也包括了处罚学生自拉耳朵蹲站,罚跑操场,甚至是以粗俗语言,包括以动物或侮辱性的语言来形容或责骂学生。很多从事教育者的同道都或多或少的喜欢用一些体罚来教育学生,那是因为体罚往往会带来立竿见影的效果。一些不交功课的学生就会经常遭受教师的体罚,这是很不恰当最糟糕的教学法,会直接握杀了学生的求知兴趣,摧毁了他们学习的乐趣。

以前在一个课程里,一位讲师提到华人子弟上课的情况。他说,华校的纪律非常好,校园里很安静,只能听到朗朗读书声,教室里面能听到的是老师的“安静,安静”喝声,学生们都悄然无声。他说,表面上是很好,但他不喜欢,因为他要看的是活泼有生气,让学生感觉到乐趣的学校,如果是太守纪律,那是军营。他说,华人子弟在很多场所都保持非常安静:不敢讲话、不敢发表意见、不敢反抗、不敢出声,这就是从小就在“安静,安静”声中长大的孩子:内向、没有主见、畏缩、胆怯、羞涩。

很多同道都不晓得,体罚学生在教育法令下是完全禁止的。一所学校只有校长跟他授权的第一副校长可以鞭打学生,而且仅限男生,可以打的部位是掌心,不可以超过4下,并且必须记录在案。儿童法令更完全禁止鞭打儿童,鞭打儿童可以被视为虐待儿童,被控上法庭。

不管怎样,打人就是不对,体罚就是伤人,伤人就可能要面对法律的制裁,不得不小心。以前的“教不严师之惰”要求教师严格体罚的教导是冬烘腐的作法,已经不适合今天的教育方式。今天的教学法应该让学校成为乐园,让学生欢欢喜喜的来上课,快快乐乐的回家去。教学是要有耐心跟毅力,就像推销员在推销产品一样,教师应该像推销员一般,用说服教育的教学法,把教育推销出去。倘若动辄就用体罚的教学法,恐怕教出来的不是“安静”学生,就是暴力学生了。


(刊登于4-3-2014《星洲日报》《言路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