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October 29, 2011

社团必须根据章程运作


马六甲中华大会堂注册执照遭吊销的事件,是华团一项很鲜明的启示,更是华团当头棒的警 钟。有人认为向社团注册局投诉是玉碎的行为,不能苟同,当然也有人会附和,且不论谁是谁非,也尽管在副内长李志亮协助下,其注册获得恢复,但摆在眼前的事 实是,任何团体,包括了神庙组织,都必须依据1966年社团法令的条文来运作,无一可幸免。

无可否认的事实,华人团体经常面对的两大问题:其一注册后完全进入冬眠状况,没有活动也没有开 会,对于法令规定每年必须呈报的年报也不理睬,对于章程规定的每年必须召开一次的会员大会,以及根据章程的规定,理事会必须在本34个月内就必须召开一 次会议,也完全不理睬,或没有根据章程的规定来执行,账目也不整理。

事后补签凑足法定人数

据说,有些团体甚至十多年都完全没有呈报年报,也完全没有账目。殊不知如果其社团被吊销注册, 后果可不小。其二是理事与会员不出席会议,不管是理事会或是会员大会,经常都是只有小猫三四只,鲜少人要出席。如果要根据法定人数,那是肯定要流会。在无 法达到法定人数的时候,很多团体领导人认为流会后再召开,也是那几个,不如就铤而走险,即是一些团体领导人明知未达法定人数,会议照开是不合法的,但仍然 采用事后补签到的方式,凑足所需的法定人数。

当然,在大家和和气气的情况下,或许不会有事情发生,可是当有了抗争,谁敢保证会有什么事情会 发生。所以,最合理的做法就是一定要依据法令,根据章程的规定来运作。很多人都知道,团体要注册,可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触犯了社团法令的严重性。在此法令 的第49条文中就清楚阐明,所有在被吊销注册团体内任职的理事,除非得到社团注册官的书面批准,不得担任其他社团任何职务。

年度会员大会最为重要

如果触犯了此条文还可被判坐牢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15千,或者两者兼施。这就是为什么 说,随着甲华堂注册吊销,受牵连影响的团体会不少于100个,包括在全国总会担任理事者。因为这写在甲华堂母会、妇女组及青年团里服务的接近90名新届理 事,不可以在5内在其他团体担任理事,除非上诉得直,撤销吊销令或获社团注册官的书面批准。

一个团体最重要的会议就是每年的会员大会,而除非特别规定,不然会员大会都必须在3月的31 前召开,而且在召开完毕后,秘书必须在60天内把年报呈给社团注册官。会员大会法定人数通常都是合格会员总数的一半,或者是理事会人数的两倍,视何者为 少。也就是说,出席会员大会的人数,只需理事会人数的两倍,如果理事会是由9个人组织者,出席会员大会的人数加理事会就是27个会员。所谓的合格会员,当 然是指那些已经缴交会费年捐,没有拖欠任何款项的会员。

如果在超过订定的时间半个小时后还无法达到法定人数,那么该会员大会必须展期到另一个不超过 30天期限的日期召开。倘若此项展期的大会还是无法凑足法定人数,到会的会员可以召开大会,唯不能修改章程或通过涉及全体会员的议决。要会员大会合法,秘 书也必须在14天前发出通知书, 而且财政也必须准备好已让查账核查过的全年账目,以便让会员大会通过。

膺服民主友爱团结合作

成为一个团体的会员,参与活动是一项权利,出席会议更是一项义务。华人对于出席会议向来都采取冷漠不关心的态度,这也是为何华团会经常面对法定人数不足的问题。华团是华社的骨架,倘若华团组织不完善,就会直接影响到华社的团结。

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是时候让我们灌输正确的意识给予所有参与团体活动的会员,除了尊循团体生活的规则,服从民主的精神,发挥友爱团结合作的需要,也须贯彻异中求同,与各自扮演不同角色的重要性。如此一来,才可以树立一个典范给予新一代来遵循。

(刊登于29-10-2011星期日《南洋商报》言论版《焦点论衡》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