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5, 2010

从交通部要实施的新制度谈起

还记得几年前交警实施,让人心惶惶的上门拘捕拖欠交通罚款的事件吗?就在那个大家都纷纷惊惶,怕警察先生突然半夜摸上们给你扣上手铐,隔天报章图文并茂的刊出来的时候,我的朋友傅君突然告诉我,我拖欠了两张交通罚单,要我快点去还,避免倒霉的事件发生。我驾车向来规规矩矩,而且也从来没有收过罚单,自认不会有拖欠罚款这么一回事。不过,朋友如此有心,就到附近警察局一查,结果是,果然有两张罚单。原来罚单是可以不寄出来,要事主自己去查才会知道的啊。我会提这回事,因为不论是我或是我的孩子,我们从没有收过罚单,可是一去查看,居然还有罚单还没有清还。妙是妙在不是说没有清还罚款是不可以更新汽车路税?怎么我们这些年来都没有事啊?路税照样还照样过关。不管是怎样,欠款终究是债,还是要清还。不过,如果罚单没有寄出来,那么中了“三万”者如何知道他已经拖欠了罚款,要去缴交罚款?如果收到罚单而不去清还,那肯定是不对的事。而如果因为他不知道有罚单而无意中拖欠了罚款,是不是也要无理头多付罚款?这不是正好是把别人的错来惩罚无辜的人?
陆路交通局总监拿督索拉日前就高调地劝请公众尽快清还所有交通传票,因为该局配合大马皇家警察实行罚款不折扣制度,不久后将推行越迟还罚款就越高的新制度。他说,当局目前正在调整电脑系统,相信很快就能配合警方的罚款不折扣制度。显然的,交通局是为了解决公众从2000年到2008年之间,拖欠传票罚款达1690万令吉之高的问题。所以,这位总监说,执法当局发出传票给违法者不是要增加国库的收入,或是故意增加公众的负担,只是依法办事,违法者自然要接受惩罚,避免公众一而再犯,以致交通意外频频发生。

交通部近日的动作频频,确实让人刮目相看。不久前交通部在国会提呈《2010年陆路交通修正法案》一读,在此法案下交通罚款从300元提高至1000元,涨幅高达233%。结果是引起了朝野与民间的反对浪潮,掀起了争议,最后不得不撤回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直至下季国会会议再作定夺。这已是政府近期内第二次展延法案,较早前的消费税法案也同样被展延二读。这种情形也确实罕见。显然的,交通部这两项措施,都会给人一种是在仓促下决定的感觉,而且是没有体恤与同情的精神,仿佛是有意无意中的加重取缔与对付的意义存在。

交通意外的事件在我国居高不下,这是众所周知的事。种种原因都会显示这是驾驶人的态度,而要改变一个人经已变成习惯的态度,确实不容易。新加坡政府大概是了解的这种弊病不容易克服,所以很早的时候就实行了严罚重惩,什么都罚款。可是,由于彼岸执法严厉公正且有效,到了今天,新加坡被誉为清洁的花园城市,各种指数都经常排列在前面,这是不无道理也不容争辩的事实。反观我国,难道我们没有严厉的法律,执法人员不勤劳吗?那又为什么我们要达到既定的目标,要把交通意外事件的数字减少会那么的困难?致使必须以提高罚款,对交通罚款不折扣,且实施越迟还罚款就越高的制度?这样难道就会奏效?

其实,在我看来,严惩是对的,可是很多运输业的工作者,为了生活为了多赚一点钱,他们都不惜以身试法,这是生活逼出来的态度。而如果在配合执法不严,或是贪污的行动,就鼓励了这些业者不去改变他们的态度。久而久之,这些态度就成为了生活上的习惯。罚款是可以增加国库的收入,可以在补选的时候回馈给人民,这是好事。然而,这些款项都是来自劳动的民间血汗钱,往往还要冒着生命赚来的钱,有这重方式得到,这就不好了。我倒认为,不管是交通部还是皇家警察,都可以采用已有的扣分制度,取消罚款制度,凡触发交通法则都以计分形式来处罚。累积分数将面对各种处罚。驾驶人会因为害怕积分太高,驾驶执照被吊销,汽车路税因扣分满而不能更新,影响生计而不得不改变态度。另一方面,由于不涉及金钱,也可减少贪污的发生。这么一来,就可以减少交通意外事件的发生。

让人感到有趣的事是,陆路交通局总监才宣布新制度,那厢本来是国阵堡垒的诗巫选区补选竟然在同一天里以微差败了下来。在国阵高阶层领袖包括了尊贵的首相倾巢出动的情况下,还是输给了民联,这就不免让人联想这是不是与交通部高调宣布的新制度有关,还是因为许多领袖的偏激言论已经引起了民间的关注与不满?我们尊贵的首相以“一个马来西亚”理念为号召,同时也经常强调“以民为本”,我们高度评价这个理念。但在这个理念让人陶醉时,接二连三的偏激言论或行径与有关当局实行的所谓新制度,加剧了民间的不安,是不是让人感觉到是在扯首相的后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