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31, 2011

神庙社团内部的管理

柔佛州社团注册局频频到访柔佛州各角落,检查神庙与社团的内部管理。柔佛州社团注册局行动组的这项举动,显然含有督促与监督的意义。对于一些内部行政完整,按据章程规定举行会员大会,每三个月举行一次理事会议,保管完整文件的社团与神庙,检查是一项善意的关怀。然而,对一些完全没有活动,死气沉沉,又没有呈报年报的组织,突击检查恐怕就会是一个取缔的行动了。

柔佛州社团注册局主任林日娥就透露:今年内柔佛州共有793个组织的注册被吊销,820项申请被驳回。她也透露,今年该局在1966年社团法令第63条文下,该局共发出了203份检查的通知,且5个组织因遭投诉而受调查。该局也可以在社团法令第64条文下,在没有发出检查通知书的情况下,展开突击检查行动。

由于接获许多神庙的询问,有关神庙与社团组织内部的管理情况,于是我将注册局关注并会检查的一些基本管理工作整理列出,希望能有抛砖引玉的效用。

一个组织的内部管理基本上有几项:文件保管、财务管理与活动策划与管理。在文件管理方面,注册局关注与会检查的项目是:注册证、章程、信徒会员入会表格、信徒会员名册、会员大会记录、理事会议记录。每个组织都应该在每年的三月结束前召开会员大会,除非章程有另外规定;而每三个月要召开至少一次的理事会议。至于活动记录与来往书信等,就比较次要。

让注册局比较关注的是财务的管理。财政除了要保管完整的账簿之外,也要小心的处理收到的钱财,不管数目多或少,一定要发出收据;不管支出多或少,一定要有收据证明,而数目庞大的支出,必须符合章程的规定,超额的支出必须由会员大会预先通过。财政能够保留在手头上的现款,不能够超过章程所规定者,超过的数目必须存进以组织名称开设的银行户口。银行户口应该由主席、财政与秘书三人最少两人连署才可以发出支票。

许多神庙组织的财政来源都靠香火捐献,或是每年主办的酬神宴会,以及信徒的捐款。这些款项往往都足够维持该组织的开销,致使许多神庙都忽略了年捐或月捐的鸠收,这也是注册相当关心的项目。以现在的情况,注册局是允许神庙组织不收会员捐而改以不定期不定数目的捐献金,唯必须预先在章程中列明。倘若章程规定要收月捐或年捐,则财政账目中一定要有此项目。

一些神庙会让置于庙内香火箱所收到的献金归于庙祝或管理人。实际上,除非预先得到会员大会的批准,不然这种方式是不合法的。除此之外,一切的开销诸如酬神宴也应该有详细的记录,并由查帐查核并署名。

一所神庙不论是大或小都应该注册成为合法的组织。超过7个人的活动如果没有注册就会因为非法而遭取缔。注册的神庙可以光明正大的举办酬神活动,且还可能得到国州议员或是政府部门的协助,申请拨款或其他硬体的设备。注册后的神庙因为有了理事会,在管理上自然比较透明也合法化,这对于取缔神棍骗财骗色,也有积极的效用。

(刊登于《南洋商报》19-7-2011星期二《言论版》)